修訂單位:第三十屆系學會

修訂時間: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輔仁大學日間部國際貿易學系學會組織章程

 

總則 會務 會員 組織 職權 會議 經費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組織根據「天主教輔仁大學學生自治通則」、「天主教輔仁大學學生申請成立社團及舉辦活動辦法」及「天主教輔仁大學社團活動輔導辦法」成立。


第二條

本組織定名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日間部國際貿易與金融學系學會」,以下簡稱「貿金系學會」或「本會」。

第三條

本會以「提倡學術研究、加強師生聯繫、充實課外活動、樹立優良系風為宗旨。」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立於「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510號,輔仁大學管理學院國貿系研究室。」


第五條

本會會務指導老師延請本系系主任指派。

第二章 會務

第六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代表辦理本系及系際的各項學術、文藝、體育、服務、康樂、聯誼等性質之校內外活動及競賽。
二、承辦校、院、系委託事項,配合學校推展各項活動及其他與學會相關事宜。

第七條

本會舉辦之活動均受學務處輔導。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凡輔仁大學日間部國際貿易與金融學系在校學生即無條件取得本會會員資格。

第九條

會員享有之權利如左:
一、出席會員大會;
二、選舉及被選舉為會長;
三、罷免會長;
四、參加本會之各項活動;
五、選舉及罷免其所屬班級之會員代表。

第十條

會員之應負之義務如左:
一、遵守本會之組織章程;
二、如期繳納會費;
三、支持本會之各項活動;
四、履行本會之決議案。

第十一條

本會會員之退會、停權及除名依左款定之:
一、本會會員於學籍消失後當然退會除名;
二、本會會員未按本會章程第十條義務規定履行其義務者,得視其情節輕重經會長提出送交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為停權之處分。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大會以符合本會章程第八條規定資格之會員組織之,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下設會員代表大會,其成員之產生方式如下:
一、以班級為單位,每二十人推選一人為會員代表;
二、學會幹部不得出任會員代表。

第十四條

本會設會長、內務秘書、外務秘書各一名;內務秘書下設圖編、美宣、文書、活動、體育、攝影等六股,外務秘書下設資訊、總務、出納、公關、系友、學術等六股,並得依實際情形需要由會長予以增減,或組成專案小組負責,事畢解散,不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

第十五條

會長選舉採自由登記普選制,規定如下:
一、候選人須具會員資格且符合「天主教輔仁大學學生社團活動輔導辦法第五條」;
二、選舉時投票人數須達會員人數總數三分之一;
三、候選人在二組或以上時,由選舉中得票最高者當選;
四、候選人僅一人時,須得到過半數之贊成票。

第十六條

本會經選舉出之各級代表任期均為 一年,得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
本會各級新舊任代表於第二學期期末會員大會辦理交接。



第五章 職 權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左:
一、選舉、罷免會長;
二、審查經費預算項目;
三、修訂章程。

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之職權如左:
一、於會員大會休會期間代行其職;
二、代表會員大會修訂章程;
三、代表會員大會審查經費預算項目;
四、會員代表得出席幹部會議,並於幹部會議召開五日前提出書面質詢。

第二十條

會長之職權如左
一、對外代表學會;
二、對內依責任內閣制、延請內、外秘書及其他幹部,並策劃推動本會一切會務;
三、分配督促並協調各股工作;
四、召開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幹部會議。
五、負責統監督各類訓練活動。

第二十一條

內務秘書:負責本會內務行政庶務,輔導監督其下各股工作。

第二十二條

外務秘書:負責本會對外事宜,並統籌協調其下各股。

第二十三條

內務秘書、外務秘書下之各股,設一至二名股長及股員若干名。

第二十四條

圖編股:負責貿研書報之訂閱、編輯、管理;系刊、通訊錄及學會相關資料之刊行。

第二十五條

美宣股:負責繪製活動宣傳海報,貿研一切內外佈置,公佈欄管理及各類卡片製作。

第二十六條

文書股:負責各項會議紀錄與學會檔案之編輯整理。

第二十七條

資訊股:負責本會會計、文書及其他相關資料之資訊化與學會電腦及網路之管理。

第二十八條

總務股:負責經費之申請與核銷,資產、活動收支之複式簿記,期初預算表,期末結算表之製作公佈。

第二十九條

出納股:負責經費現款之收納、保存與提撥。

第三十條

活動股:負責籌畫舉辦各種聯誼、康樂等性質之活動。

第三十一條

體育股:負責協調、支援各系隊之訓練活動、代表學會舉辦或參加校內外之各類競賽;本系各系隊隊長為體育股之當然股員。

第三十二條

各系隊隸屬於體育股,每學期必須出席預算大會,否則對於預算大會所做成的決議不得抗辯。

第三十三條

公關股:對內負責與他系級、社團、學會保持聯繫,並促進師生溝通;對外接洽經費贊助之行銷事宜。

第三十四條

學術股:負責舉辦學術性座談、演講、辯論及有關學術研究之活動。

第三十五條

系友股:負責與畢業系友聯繫,發行系友通訊錄,舉辦系友座談會等相關活動。

第三十六條

攝影股:負責本會活動及其他資料所需之照片之攝影及保存,舉辦攝影相關活動。

第三十七條

專案小組:負責本會臨時性專案活動之策劃、執行,由會長召集之,事畢解散。


第六章 會 議


第三十八條

會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

第三十九條

有左列各款事情之一者,得召開臨時性會員大會:
一、若為重大事項,需經四分之一以上會員聯署召開;
二、欲提罷免案,需經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聯署召開。

第 四 十 條

會員代表大會於每學期開學前召開,負責審核學會活動之經費預算。如需修改章程,可由會長召集臨時性會員代表大會修訂之。

第四十一條

幹部會議由會長召集,各級幹部必須出席,並得視情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第四十二條

幹部會議之任務如下:
一、活動行事及工作流程報告;
二、說明經費預算之使用及核銷狀況;
三、宣佈各股應辦之事宜;
四、其他相關事項之協調與討論。

 


第七章 經 費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左:
一、錢年度之經費餘額;
二、會費收入;
三、校方補助;
四、其他捐助。

第四十四條

預算編列完成後,送交會員代表大會審核決議。

第四十五條

本會會議制度以「天主教輔仁大學貿金系學會總務會計制度」行之。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會刊物發行,以出刊辦法定之。

第四十七條

會長自動請辭須經會員大會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宣讀通過,呈請學務處核准後施行,修正亦然。